防城区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采取“健全一个有力的办事机构、构建一个有效的投诉平台、建立一支过硬的督察队伍、建立一个快速的处理机制”的“四个一”做法,有效拓宽和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出现了“群众积极参与、政府及时处理”双向互动的良好局面。
——健全一个有力的办事机构。该区把处理群众投诉作为“信心工程”来抓,由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清洁办)负责接受投诉、组织办理、监督落实。清洁办设立了城乡清洁工程群众投诉中心,落实专人受理群众投诉。
——构建一个有效的投诉平台。设立了公众投诉电话、公众投诉信箱等,通过多渠道多形式接受群众的投诉,按照轻重缓急,及时处理解决。能马上办理的马上办理;一时无法办理的,创造条件有计划办理;对目前暂无条件解决的向群众解释清楚。
——建立一支过硬的督查队伍。清洁办组建了一支责任心强、业务精的督察队伍,对投诉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做到事前有检查、事中有监督、事后有回访,确保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
——建立一个快速处理机制。按照“投诉-登记-处理-反馈”的处理流程,健全快速处理机制。一是坚持首问负责制。谁接受投诉谁记录、谁办理。二是坚持属地属权管理。对投诉件依照管理范围,按属地、属权管理原则处理。三是限时办结。接到投诉后必须第一个时间内按属地、属权管理原则通知到位。一般问题受理单位须在接到通知后在限期内整改和办结,重大特殊情况按领导批示办结。四是及时反馈。实名投诉有联系方式的,必须按限时办结要求的时间办理,重要问题或群众要求回复的要告知投诉人。五是存档汇总。群众投诉的问题,区清洁办和受理单位要保存记录和处理结果备查。
由于投诉处理及时,极大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该区清洁办共接受群众投诉602件,已处理598件,正在处理4件。高效能的办事效率,增强了群众对政府的满意度。(黄宏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