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防城港市市政管理局获悉,8月1日起,在港口城区非法营运的三轮车(包括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两轮摩托车)将受到严厉查处。这标志着港口城区客运三轮车清理整顿工作正式拉开序幕。
三轮车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对方便市民出行曾经发挥了很大作用,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三轮车营运带来的负面作用也越来越大,尤其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交通安全、空气环境和城市形象。为加强港口城区客运三轮车的规范管理,切实改变市区三轮车营运市场的混乱局面,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目标要求,提高我市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最前沿城市的形象和品位,市政府决定对港口城区的营运三轮车进行综合整治,第一阶段集中清理整顿非法营运的客运三轮车。
为切实加强清理整顿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由副市长叶上辉任组长的防城港市港口城区客运机动三轮车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并从市市政管理局、市运管处、市交警支队、市工商局四个部门抽调20多人组成3个清理整顿小组开展工作。清理整顿小组从8月1日起到城区各路段对营运三轮车进行重新登记,准确掌握车辆及车主的基本情况,严厉查处未取得合法营运证的机动三轮车(含两轮摩托车)以及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报废拼装机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属于已到报废期的机动三轮车,将由交警部门没收强制报废;通过交警部门年检,但尾气超标污染城市空气环境的营运机动三轮车,一律“摘牌”,取消营运许可,不给上路。同时,实行限地段运营,人力三轮车不允许在兴港大道以西(含兴港大道)营运。(记者 曾 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