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建城〔2007〕79号
各市、县(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
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近一年来, 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全区各地积极行动,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为充分展示各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呈现的新风貌、新气象,总结交流先进经验和做法,更好地抓好“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化拓展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我厅决定从2007年9月份开始在广西建设网(域名:www.gxcic.net)“城乡清洁工程”频道开辟专栏,对全区各市、县(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一年来的成就做一个系统、集中地展示。请各市、县(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内容
紧紧围绕“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等“五大工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充分展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各市、县(区)在城乡环境卫生、城乡容貌秩序、基础设施建设、干部作风和市民文明意识等方面出现的“十大”新变化、新气象,以及工作中探索出的新举措、好经验等。
二、栏目设置及其定位
(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概况”。简要概述各市、县(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情况,最好以数字说明问题。主要包括重大举措、投入情况、参与人数、显著成效等内容。
(二)“干部新作风”。展现领导干部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亲历亲为、求真务实、为民谋利的新作风。
(三)“管理新水平”。各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举措,以及工作中探索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等。
(四)“城乡新容貌”。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各地在城乡环境卫生、城乡容貌秩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现的新变化、新发展。
(五)“发展新环境”。各地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开发环境,提升城市的品位和知名度以及城市的整体竞争力,提高企业投资信心、经营信心,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等。
(六)“民风新气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乡清洁工程”, 主动整治城乡环境,自发组织卫生清洁活动等典型事例,以及在精神状态、文明素质、社会风气等方面涌现出的新气象、新情况。
栏目可作适当、合理的调整。
三、报送要求
(一)图文并茂,内容要求简练、真实、具体、准确、典型,可以包含视频内容。
(二)请各报送单位自行制作展示页面。
(三)各市、县(区)“城乡清洁工程”办公室要落实专人负责撰稿,及时报送信息,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请于2007年9月15日前将展示页面及相关信息报送至广西建设信息中心(联系人:宁国用、陈安儒,联系电话:0771-2260116 、2260120,电子邮箱: gxjstcjc@gxcic.net)。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