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将一律要关闭淘汰
全力谋划跨越式发展的桂林,始终坚持对碧水蓝天的守护。22日下午,在桂林市节能减排工作会议上,市长张秀隆表示,要痛下决心,迎难而上,奋力实现今年和“十一五”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严肃而认真地履行政府的承诺。 确保实现今年目标
会议透露,桂林市政府已决定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市长张秀隆任组长,作为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今年是关键。据了解,今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是: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控制在5.95万吨以内。
张秀隆表示,要建立健全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政府问责制,加强考核监督,对因决策失误、监管不力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严格把关 全力推进
会议对节能减排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严格准入标准,推进高耗能产业向清洁化发展;落实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地区的节能减排。
张秀隆强调,各县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对高耗能、高污染、低效益、低水平的重复建设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坚决防止中东部地区污染项目变相转移。这一点要严格把关,绝不能含糊。
凡是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落后生产能力,将一律关闭淘汰。张秀隆指示,要加大对高能耗、高污染的铁合金、钢铁、造纸、水泥等行业强制淘汰力度。
据了解,我市有23家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张秀隆强调要对这些企业实行重点监控,促进企业开展节能、降耗、增效。
张秀隆还表示,2008年底之前,全市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将全部建成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
共同责任 全民行动
“节能减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张秀隆在会上表示,要各行各业同步推进、全民共同行动,才能全面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张秀隆对推进社会节能减排工作做出部署。
如:建筑领域要大力推广节能省地型环保建筑,对于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对不达标的建筑,不得给予办理开工、竣工手续。2007年要启动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到2010年完成10%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
公共场所、道路、景观灯光工程要推广绿色照明和智能可控照明,景观灯不得通宵开启。
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罗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