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起,山东济南市将对破坏绿地树木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并责令损坏城区绿地树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据介绍,为加强对城区绿地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严厉查处损坏绿地树木的违法行为,提升省会城市的建设管理水平,给市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绿化环境,济南市下发通知,要求从即日起至2007年年底对城区范围内损坏绿地树木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济南市政府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树木;在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内禁止挖坑取土,乱扔污物,排放污水,停放车辆,堆放、焚烧物品,践踏草坪,借用树木搭棚、建房,在树木上钉钉、刻扒树皮,折枝摘花,损坏园林绿化设施等行为;除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外,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剪公共绿地和道路上的树木。园林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大城区绿地树木的保护管理工作,责令损坏城区绿地树木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常新喜 李倩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