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上午,拖拉机手马某等两人,为贪图一时的方便,故意在兴宁大道东段沙场附近乱倒建筑垃圾,结果被巡逻至此的县城管执法人员抓了个现行,每人均被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据城监大队工作人员介绍,当天上午,他们巡逻到桥东沙场时,发现有两辆手扶拖拉机乱倒建筑垃圾,城管人员当即依法对车手马某进行处理,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卫生条例》,决定对其罚款200元。经过批评教育,马某极为后悔,表示以后再不会贪图方便乱倒垃圾,并将及时对这些垃圾进行清理。
宁明县“城乡清洁工程”协调领导小组负责人强调:我县城乡清洁工程已开展将近一年,经过广大干群的共同努力,市容市貌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城乡清洁工程”将长期的、持续的、高标准的实施下去,希望广大市民共同搞好我市的环境卫生工作,维护市容市貌的整洁,对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坚决依法严处。
[编后语]
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广大群众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城乡清洁工程”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马某等人贪图自己一时方便的行为,既破坏了环境卫生,同时又严重影响了我县市政工程的实施建设。如果大家都有样学样,“城乡清洁工程”还如何开展? “人民城市人民建”,希望大家以马某为鉴,自觉克服不良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积极投入到“城乡清洁工程”中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