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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在城市管理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007/9/14 9:52:15   来源:广西建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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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是一项反复性的工作,城市管理更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作,城市良好的市容、井然的秩序需要严谨而科学的管理,要长期保持和维护好良好的市容和井然的秩序更需要长效的管理机制,如何实现城市的有效管理,在现实工作中经实践证明,对城市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特别是一些带倾向性的疑点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法是十分重要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具体实践活动中,主要的工作目标是治理城市的“五乱”现象,即车辆乱停、摊点乱摆、垃圾乱扔、广告乱贴、工地乱象。通过各相关管理部门的通力合作,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不仅使城市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的台阶,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然而,在治理“五乱”行动中,有的时候由于执法力量薄弱,遇到了一定的阻力,如抗拒执法、暴力抗法等事件时有发生,导致了整治的效果不明显,甚至于执法部门不敢执法,而违法者聚众示威、公然对抗,对教育和劝阻置之不理,使城市管理达不到预期目标,给长效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此,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集中大量的人力进行专项整治是十分重要的。

  一、集中整治可以有效预防暴力抗法,集中整治由于执法力量强大,可以给违法违规者一定的震慑力,可以预防以往因执法人员少,违法违规者集体闹事,阻挠执法,最终导致矛盾激化,难于分清是非,严重影响到执法者的信心和决心。通过集中整治,有效打击城市管理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二、集中整治能确保整治效果,集中整治就是集中人员和精力,对某些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解决,既有充分的准备,也有严密的组织领导,在整治过程中,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对一些经宣传教育和劝导仍不整改的违法违章行为,可以依法强制规范,达到整治的效果。

  三、集中整治行动可以锻造执法队伍团结协作的精神,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些复杂性的问题,需要多个职能部门共同解决,通过联合执法、集中整治,能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的互相合作,同时也增进执法人员之间的沟通了解,使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加深彼此的认识,做到取长补短,使执法队伍的素质得到不断地巩固与提高。

  城市管理工作中,在加强日常巡察管理的基础上,需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针对一些“反弹”、“回潮”的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的违法违章现象,集中力量整治,坚决遏制其蔓延或泛滥是十分必要的。(供稿:桂林市城市管理监察支队三大队 戴端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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