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作人员向群众散发宣传资料
9月11日,平乐县在该县的二塘、同安、阳安等乡镇开展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集中宣传活动。县清洁办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咨询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了整治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的宣传,这同时也标志着该县城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的更进一步深入。
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的综合整治是“城乡清洁工程”的延伸,也是全面治理“五乱”的重要内容。为尽快改变部分地方交通秩序混乱的局面,推动“城乡清洁工程”向纵深发展。按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平乐县决定从2007年8月至2008年11月,用15个月的时间,开展城镇道路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此次整治共分三个阶段进行。2007年8月至9月中旬为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9月中旬至12月为综合整治阶段;2008年1月至11月为巩固提高阶段。主要是集中力量重点解决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重点解决机动车乱停乱放、超速行驶、随意掉头等问题;二是重点解决微型车、三轮车随意停车上下乘客等问题;三是重点解决非机动车不按规定穿越马路、乱停乱放等问题;四是重点解决行人不按规定穿越马路、跨越隔离护栏、不按秩序候车等问题;五是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军警部门开“霸王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而在农村,则重点整治摩托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酒后驾驶、不戴头盔、超限载人和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据悉,通过这15个月的综合整治,力争使该县县城及乡镇所在地基本达到公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道路通行秩序明显改善,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城镇道路基础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配套完善,道路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有效运转的总目标。(供稿:平乐县城乡清洁办 石丽梅 黄芝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