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我们桂林市在大规模旧城改造的基础上,顺利实现了创建“四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的目标,2005年底,在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验收时,我们整治“城市牛皮癣”所取得的显著成绩,被肯定为五大亮点之一。回顾“创城”历程,市、城区两级政府及市容管理职能部门精心组织、想尽办法,大力整治“城市牛皮癣”,是我们实现“创城”目标的关键环节。去年下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政府作出了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重大决策,桂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自治区决定,率领全市人民正广泛深入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城市管理工作人员和广大市民一道,上下同心,知难而进,继续与“城市牛皮癣”作斗争,治理工作正逐步深化。
在城市建(构)筑物、树木或地面随意张贴发布的“小广告”,俗称“城市牛皮癣”,作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生活的“畸形儿”,被见利忘义的小业主或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推波助澜,已成为城市一大公害。几年前,桂林市与全国绝大部分城市一样,倍受各类“小广告”“煎熬”,极目之处,写的、喷的、画的、贴的,“补丁叠补丁,痂疤堆痂疤”,满目“疮痍”。经过近几年的整治,目前四城区主次干道、居民小区、公共场所、车站码头以及小街小巷、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的建(构)筑物立面(临街商店卷闸门)基本没有乱写、乱贴的各类小广告。
整治“城市牛皮癣”,我们主要是坚持深入发动、部门合作、疏堵结合、常抓不懈。
一、广开渠道,加强宣传,形成反“癣”强势氛围
2003年,市委市政府就将治理“城市牛皮癣”,作为“创城”工作和市容长效管理的重点之一摆上议事日程。治理“城市牛皮癣”,首先必须使市民充分认识其危害性,让大家增强城市管理意识和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作为职能部门的市容管理局积极筹划和组织实施相关宣传工作。一是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公共媒体发布有关市容管理的法律法规,市政府2004年11月发布了《关于禁止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行为的通告》、2005年8月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乱贴乱写非法“办证”广告的通告》,让市民提高有法必依意识;二是每逢重大节日或重大活动,市、城区两级市容局组织设立街头市容管理法规咨询点,发放市容管理有关法规宣传资料,激发大家自觉树立从身边做起的管理市容的观念;三是将查处违法违章小广告的典型案例及时见诸报端或电视,以起到警示作用;四是在重要道路和中心区域适时设置市容管理及治理小广告的布幅标语,形成人人参与管理市容的气氛;五是有针对性地分期分批召开家政服务业主宣教会,向他们宣传有关政策规定,教育他们规范发布服务信息,不要乱写、乱贴、乱发小广告。近5年来,我们共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份,设立街头咨询点112个次,有关案例见报40篇,电视专题报道18次,设置公益宣传标语25批次300多条,召开宣教会11次,600多人次参会。对“城市牛皮癣”已形成人人“喊打”的气势。
二、注重疏导,开辟蹊径,营造避“癣”良好环境
对“城市牛皮癣”实施“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是我们桂林市各级领导和市容管理部门的共识。但是,“存在即合理”,任何一个事物的产生,多少都迎合着社会某些群体的需要。属于服务类的广告信息,应开通疏导渠道,让市民急时有处求,也让服务业主发布信息通畅,关键重在规范。于是,市容管理职能部门即着手设置各种信息发布及张贴场所。
首先是在次干道和小街小巷等易张贴小广告的地方,选取适当位置设立了近400个“墙体信息张贴栏”供家政服务等业主免费张贴广告信息,以对“城市牛皮癣”进行综合治理为重要职责之一的市城市市容管理处定期组织对各种信息栏的规范清理和维护;其次是作为硬件项目指标,在各居民小区制作设置“公共信息栏”,全市规模小区共计建设了83个,并统一规格样式,归口物业管理;再就是在一些重要路段和中心区域设置“橱窗式信息招贴栏”58个,采用市场化运作,即:服务业主将需发布的信息报管理公司,再由管理公司集中规类,统一张贴。为规范管理和有效使用各类信息栏,市容处定期组织督察。另外,为进一步拓宽服务类信息发布渠道,还在市容网适时发布各类家政服务信息。目前,我们桂林市家政服务信息的发布渠道已逐步形成布局较为合理的发布网络,既方便市民寻求所需服务信息,也规范了服务业主发布信息,为综合治理“城市牛皮癣”起到了有效的疏导作用。
三、多管齐下,依法打击,保持除“癣”高压态势
近年来,国内城市在整治“城市牛皮癣”时,多数是采用简单的涂盖或清除。又由于目前的城市管理法规相对滞后,对违法违章人员处罚力度不够,难以形成威慑力,往往造成“摁下葫芦起了瓢”,今天清除明天又出。我们桂林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整合执法资源,发动市民参与,多种措施并举,采取群防群治。
1、公安部门联合办案,合力实施打击。以往,整治“城市牛皮癣”单靠市容管理部门孤军奋战,往往事倍功半,治“癣”难有“疗效”。为形成合力,市委、市政府统一协调,公安部门大力支持,专门将治安巡逻第九大队派驻在市市容局,与市容管理职能部门联合办案。
一是实施“引蛇出洞”。主要以乱贴乱写小广告屡教不改者为对象。城管与公安共同执法,拨通其电话,佯称需服务,待便衣人员与相对人见面确认身份后,公安对其实施滞留,城管执法人员依据市容管理相关法规实施处罚,处罚手段一般是责成清除完自己的小广告与罚款。
二是组织“空手套狼”。主要针对“办证”、“高薪聘公关”等涉嫌诈骗的违法小广告发布者。因此类人员不直接张贴或喷制小广告,而是雇人而为,其活动又可能涉嫌违法犯罪,轻易不相信任何人,具有一定反侦察能力。有关部门抽调公安侦察骨干与城管人员协同办案,周密计划,缜密实施,在便衣人员与相对人接头“交送办证资料”或“应聘”面试时,实施抓捕,并“顺藤摸瓜”,端掉窝点。
三是定点“守株待兔”。他们根据日常巡查记录,选定易出现小广告的蹲守伏击点,根据气候及天气情况,公安与城管联合组成若干个突击小组,凌晨零点至五点,在伏击点及可能逃跑的路线蹲守。由于掌握情况到位,组织工作细致,常有“斩获”。
近三年来,我们市、城区市容管理执法部门共查处乱贴乱写小广告案件(例)189起,抓获涉嫌违法、违章人员197人,公安部门对21人(次)以“故意损害公私财物”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性质恶劣的6名涂写“办证”广告的人员,以涉嫌“诈骗”依法处以劳教。
2、加强部门协调,实施源头“截流”
由于管理部门管理力度的不断加大,“城市牛皮癣”的制造者也在不断更新其形式和手段。特别是“办证”、“高薪聘公关”等涉嫌诈骗等违法小广告制造者,为了规避查处和打击,其形式更趋多样化,有手写的,有卡片张贴的,有喷制的,还有“镂空板”印制的,而其手段则更显隐秘。这给职能部门的管理工作带来了更大难度。为进一步提高整治效果,市政府领导出面与电信部门协调,对“办证”类小广告实施停机。具体操作方法是:市容管理职能部门对“办证”类小广告进行调查取证,拍摄现场照片,对执法人员与相对人通电话取证进行录音录像,对小广告机主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无法送达,即依法实施电话告知,然后向电信部门送达《关于暂停非法“办证”电话号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文本,电信部门即实施停机。
3、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洗脸”行动。“众人拾柴火焰高”,市、城区两级市容部门定期组织对市区68条主干道上的“城市牛皮癣”,进行专项清理;在春节、元旦、“五·四”青年节、“八·一”建军节等重大节日和重要活动前,各城区还经常组织青年志愿者及学校、部队等社会团体和工厂、广告公司等企业上街清理小广告。2006年,市政府发布通告规定:“……凡抓获喷制“办证”小广告者,经市、城区市容管理执法部门认证后,奖励1000元”,鼓励市民勇敢抓获喷制“办证”广告者。到去年底,已有三位市民领到了千元奖金。有多位市民获通报表扬。
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目前桂林市不仅主干道的“城市牛皮癣”得到了较好的治理,小街小巷和居民小区的小广告治理也有很大成效。
四、健全机制,落实责任,抓好治“癣”长效管理
为了更有效地实施对“城市牛皮癣”的整治,桂林市根据工作实践及具体情况,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狠抓责任落实。
第一、落实区域责任制。桂林市2002年根据本市实际,颁发了《桂林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暂行规定》,其中明确:城区市容管理部门负责对污染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制止并责令清除。各城区市容管理部门认真落实管理职责,实行“管段、区域专人负责制”,特别是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做到专项整治与日常清理相结合,要求城管队员及协管员在执勤时“人手一把刷子一个桶”,每天必须对责任区域至少巡视一遍,对小广告做到“日出日清”,不留死角,不“欠帐”。
各城区建立了市容管理区域责任制,每天对各责任区域进行捡查,对小广告清理及时的予以表扬奖励,否则给予批评处罚。七星区市容管理部门对主要道路和街区门店的卷闸门实施统一油饰,叠彩区委、区政府实施机关干部挂钩道路。此外,各城区广泛开展“清理小广告样板路、样板街、样板小区”评比活动,有效促进小广告清理责任落实。
第二、坚持每天巡查制。市市容局组织两个专项巡查小组,安排2台车,风雨无阻,常年坚持。针对违法小广告多是夜间出现的特点,每天早晨七点前,对主要路段两侧和重要景观区域周边进行巡查,主要任务之一是及时清除重要节点、景区的“小广告”。
第三、实行督察考评制。我们桂林市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督察考评团的作用,在对各城区、各有关责任单位的城市市容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督察考评的同时,组织对各城区出现小广告的情况进行专项督察,及时以图片、录像等形式进行记录,市城市管理督察考评办公室结合其它市容管理问题,一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城区和相关责任单位组织清理,并将其整改情况作为每月考评评分的重要依据之一,评分结果每月见报,纳入年终总评。仅2006年9月至2007年6月,市城市管理督察考评领导小组向各城区和各责任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24期,共73份,提出存在问题600多条,其中95%以上都能落实整改。
经过近几年的探索和实践,我们在整治“城市牛皮癣”工作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同时也有过教训,有一些问题目前仍暂时无法解决,比如较突出的一个问题,就是法律依据不够确切,造成处罚力度缺失,如对喷涂“办证”违法小广告者,法律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由此造成处罚手段和力度不够,达不到预期的处罚效果;又如政府协调电信部门对违法“办证”小广告电话实施停机,从法律角度讲也比较牵强。另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小广告”反复的问题,也仍然尚未完全从根本上解决,目前还处于“常治不懈、成效显著、‘病根’未除、时而复发”的境地。
整治“城市牛皮癣”,是市容管理工作中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稍有松懈麻痹,极易反复。所以,政府应加大投入,重视一些硬件建设,比如确保资金,购买机具、涂料等。
广西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已经将治理“广告乱贴”作为“五乱”的重点整治内容。在此过程中,应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疏堵结合。具体讲,一是要齐抓共管,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具可操作性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三是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对整治“城市牛皮癣”的资金保障,花小钱办大事。(桂林市城市市容管理处主任 柳 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