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前召开的全区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会议上,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提出要求:上下一心,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实施。
张文学指出,自治区政府决定在2005年集中力量为民办好10件实事。其中之一就是要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建设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这件事情已经向全区人民公开承诺,不管困难多大,全区各级政府都要想尽一切办法克服,上下一心,密切配合,努力办好这件民心工程。
张文学要求各市政府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顺利实施。各市要尽快召开专门的会议,抓紧对实施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工作进行部署;成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小组,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机构,这是完成今年这件民心工程的组织保证。自治区拟成立以自治区领导为组长,自治区建设厅、发改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等部门领导为副组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与房改办合署办公。
各市、县政府也要在2005年4月15日前,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并按照自治区桂政发[2004]23号文件的规定,建立市、县实施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的机构,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各市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抓紧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出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各种相关配套政策,各地都要在2005年5月15日前开工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确保建设任务的完成。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领导小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
自治区政府将在7月组织有关部门,对14个设区城市贯彻落实城镇居民安居工程实施方案、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全区,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以促进城镇居民安居工程的实施;年底还将进行评估、盘点,将实施情况向社会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