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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廉租房建设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2007/10/31 11:19:32   来源:防城港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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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城港市于2006年开始实施廉租住房制度以来,今年进入了全面实施阶段,目前,防城港市所辖区、县(市)均已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实现了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区、县(市)全面覆盖。年内已确定开工建设面积达6123.8平方米,将解决1490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为了推进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防城港市廉租住房工作实施方案》、《防城港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成立了以政府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廉租住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廉租住房工作协调会,针对问题精心制订方案;各区、县(市)也成立了相应的廉租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制,并在街道办和乡政府抽调相应人员,设立了廉租住房受理窗口。

    为提高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我市认真开展最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建立了住房困难家庭档案。到目前止已完成第一批全市4568户低保家庭相对困难的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其中人均8平方米以下的有1429户。目前从各级财政拨付,落实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366万元,已确定廉租住房建设地点5个,覆盖全市各区、县(市)。年内本市级、港口区、防城区、上思县、东兴市共开工建设廉租住房6123.8平方米,超额完成今年自治区政府下达给我市开工建设3000平方米的廉租房建设任务,按照严格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年内将有1490户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入住廉租新居。

    据了解,为了保障廉租住房建设的后续发展,今后防城港市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将通过住房公积金收益和从土地出让金收益提取不低于10%专项供给,稳定廉租房保障资金来源渠道。同时,我市将采取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方针,按照“从低到高”的原则,逐步扩大保障性住房制度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争取2008年底前,在所有区、县(市)基本做到应保尽保。(记者 曾 冰 实习生 王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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