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壶关县争创国家园林县城


2007/11/20 10:26:36   来源:中国建设报
【字体:  】【颜色: 绿 】 
  壶关县位于山西省东南部、太行山东南端,是一个边山老区和国家级贫困县。全县版图面积1013平方公里,辖12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90个行政村,总人口29.2万人。县城规划区面积31.4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7.8平方公里,县城人口3.5万人。  

  2003年以来,新一届县委、县政府确立了兴工富县、强农富民、亮城树形、做大旅游的四大发展战略,提出了“打造中国北方绿城、创建全国文明卫生县城、争创国家园林县城、争当全省环保模范县城、建设长治市区后花园”的城建目标。壶关县在集中狠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坚持把园林县城创建工作与优化发展环境、树立对外形象结合起来,加强园林绿化管理,加大资金投入,创建园林县城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县城绿化覆盖率达到42.69%,绿地率达到36.5%,人均公共绿地达到22.48平方米。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把创建活动作为发展县域经济的重要举措来抓  

  2003年,壶关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争创国家园林县城,打造中国北方绿城等一系列目标和规划,把创建工作摆到了重要位置,在全县掀起了人人植绿、人人护绿、拆墙透绿、见缝插绿的创建工作热潮。  

  健全创建机构,落实创建责任,加强创建力量。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张红星担任总指挥的创建国家园林县城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县城绿化组、督促检查组等6个工作小组。组长和成员分别由县领导和相关部门一把手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创建活动的各项工作,从而形成了坚强有力、上下配合的创建工作领导机制。  

  壶关县按照国家园林县城测评考核的有关要求,结合该县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壶关县创建国家园林县城实施方案》,并根据创建工作需要,成立了园林绿化管理处,把创建的各项工作任务具体落实到各个职能部门。  

  二、坚持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形成了合理的绿化系统  

  按照创建国家园林县城的标准,壶关县在绿化建设中,始终强调规划的“龙头”地位,着力抓好建设和管护,努力在3个环节上下功夫。  

    (一)狠抓规划设计这个“龙头”,力求做到高起点。  

  壶关县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壶关县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组织编制了《壶关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使绿地建设更加规范合理。  

    (二)狠抓绿化建设环节,达到绿化高质量。  

  2003年以来,壶关县按照林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大绿化格局,全力推进县城园林绿化建设,经过全县上下的不懈努力,县城绿化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1.拆墙造绿,造出街头绿地。该县从2001年开始在县城实施了3批大规模的拆墙透绿、拆临造绿、拆违建绿工程,累计拆除各类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实体围墙5400延长米,腾出绿化用地7.4万平方米。同时在县城人口相对密集区建设了一批各具特色的游园和街头绿地,公共绿地面积达到22.5万平米。  

  2.拆旧建新,建成县城广场。结合旧城区的拆迁改造,规划出县城广场。建设了紫团广场、西街广场等,并改造建设了青少年宣传文化活动中心广场。  

  3.泄洪道改为排水渠,垃圾场上建游园。北寺山南北游园,总占地2.8万平方米,该游园的下面原是县城的泄洪渠,为整治泄洪渠的环境,将露天的泄洪道下面改为涵洞式排水渠,上面全部进行了回填,建设了拥有广场、景点、道路、灯光、音响、喷灌、树木花草等设计新颖、建筑别致的游园。  

  4.改水库为公园,臭水沟变成水上乐园。龙丽河水库是一座具有蓄水、供水、防洪、泄洪等各种功能的大型水库。近年来,由于县城扩张,库区河道挤占填埋,污水废渣大量排放,严重影响着县城周边的防洪安全和群众居住环境。2004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对库区河道进行治理改造,把原来的水库建设成为一座防洪达标安全、蓄清排污分流、园林艺术格局、自然生态和谐的水上公园。  

  5.同规划,同实施,新区建设与绿化同步。开发建设城南新区是落实县委、县政府扩大县城规模,构建园林县城的重要举措。在新区开发建设中,坚持公共绿地不少于建筑用地30%%的原则,坚持建设与绿化同步。  

  6.巩固完善,神山公园绿意盎然。神山公园是落实县城总规关于“西山东水”的主要内容。近年来,该县累计投入500多万元,对公园的水、电、路进行了配套建设,与此同时,在神山公园内补植补造各种树木2.1万株,对进园道路也进行了绿化。2006年,在神山公园东大门又规划建设了9000余平方米的神山游园广场,成为县城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又一佳境。  

  7.拓街扩路,道路绿化整体推进。2003年以来,筹集资金3亿多元用于县城基础设施建设,先后开工建设了长壶一级路、南城街东延等10多条路街延伸改造工程,形成了东西南北成环、内外道路贯通的县城“四纵十横”大骨架。与此同时,狠抓了新开路街的绿化工作。  

    (三)健全制度,综合整治,实现管理高标准。  

  一是出台管理办法。制定出台了《壶关县县城园林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壶关县绿线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对县城绿化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城市绿化工作做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按照有关规定,执法队伍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不留绿化空白等办法,有效地加强了绿化管护,通过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对县城规划区内的绿地和公共设施实行24小时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三是严格审批手续。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规,该县在县城绿化的行政管理方面,加强了对各类占用绿地、伐除或移植树木等行为的审批手续,严格审批程序和标准,使现有绿地得到了有效保护。  

  三、弘扬历史特色,展现时代气息,把古今文明融入建设园林县城之中  

  现代园林县城既要突出历史文化底蕴,又要展现文明气息,达到古今文明交融,创造出具有民族特色的园林县城。  

  壶关县建成区内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5处。一是神山公园。近年来,按照“西山东水”的大县城规划,对神山公园的东西大门、进山道路、古长城等进行了修缮和扩建,补植了风景树,并对神山周围的山地全部进行了退耕还林,种植各类乔木20余万株。二是对真武庙的东西厢房和大殿等进行了修缮和彩绘,并对周边进行了绿化,增加了防火、防盗设施。三是加强了对烈士陵园的保护工作。四是对紫团会堂前的毛泽东塑像进行了保护。五是对盘驼底古庙进行了修缮,对庙前大古槐进行了专业保护,并在其周围建起了1500平方米的绿地。四、深入宣传,积极引导,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城市绿化工作上  

  创建园林县城,群众参与是动力,积极引导是关键。壶关县多渠道开展宣传,提高群众的创建意识,并坚持抓好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确保了每年义务植树尽责率都在80%%以上。同时大力推进单位(庭院)绿化工作。到目前,有92个单位达到了县级园林化单位的标准,23个庭院(居住小区)达到了县级园林化庭院的标准,其中有10个单位(庭院)达到了市级园林化单位(庭院)的标准,极大地推动了园林化单位(庭院)的创建活动,在全县营造出了人人参与绿化、个个关注绿化、处处狠抓绿化的浓厚氛围。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