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实施东巴凤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以来,成千上万个民工一直奋战在“大会战”建设第一线。仅参加凤山县通村四级砂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民工就达3800多人。在这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部分项目经理领取工程款后不用在工程上,不及时兑现民工工资,造成了大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后果,极大地损害了民工的利益。
获知这一情况后,凤山县委、县人民政府结合当前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活动,把兑现民工工资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切实解决好这一关系广大民工切身利益的问题。该县在项目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通过多种渠道调剂资金160多万元用于兑现民工工资。为保证资金足额发放到农民工手中,县委、县人民政府采取了“代管代支”的办法,即各项目经理在领取工程款之前,要经过申请——技术员签字——监理工程师签字——项目主管部门分管领导签字——王程项目指挥长签字的程序,在项目主管部门、项目经理、民工代表三方都在场的情况下,才可领取工程款,并当场将工资兑现给民工。为保证资金及时发放到民工手中,凡项目涉及到的乡镇或主管部门,都要指定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到场监督。截至目前,全县共给820多名民工兑现工资160多万元。 (韦家甫 黄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