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冬以来,防城区清洁办实行了城乡清洁工程督查工作“三步走”工作法,强化了“城乡清洁工程”。
“三步走”的主要内容是:第一步,督查组在第一次督查巡查中发现有“五乱”问题的,由区清洁办及时向责任单位发送《告知书》,要求在一定的工作日完成整改;第二步,第二次督查巡查发现上一次的问题仍没有按要求按标准进行整改的,由区清洁办发送《督查函》,责成责任单位必须限期整改;第三步,第三次督查巡查发现该问题仍然没有按要求按标准进行整改的,由区清洁办把情况书面报告区委、区政府,建议依照《防城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问责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该工作的实施,进一步强化了该区城乡清洁工程的督查力度,有力地促进了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入开展。(黄宏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