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政府16日下发了《2007年南宁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环保指标成为干部政绩考核、选拔任用和奖惩监督的重要依据。
南宁市政府今年初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责任书,此次考核办法将重点考核责任书确定的环境质量指标、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落实以及具体工作内容完成情况。考核采取平时抽查与集中检查、查阅资料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将综合评分,考核结果由市政府予以通报。
据介绍,凡考核成绩评为优秀的,将按总分高低排名分别给予奖励;凡是被评为不合格的部门(单位),将通报全市并取消同年度评选市级以上的各类先进单位的评比资格,并取消其第一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评选各类先进的个人资格。(记者庞革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