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份以来,根据自治区第二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部署,我市经自治区审批共有5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其中新建42个,改建17个,涉及全市4个区、县(市)18个乡镇59个村,计划建筑面积5310平方米,计划投入资金209.4万元,其中中央补助建设资金125.5万元(含中央党费43.7万元),自治区补助资金50.3万元,市本级配套资金33.6万元。到目前,59个项目已基本完工,累计投资359.25万元,其中,各区、县(市)财政、全市各挂钩单位、乡镇、村及社会各界集资投入149.85万元,建筑面积8986平方米,平均建筑面积达152.3平方米,较好地解决了我市部分村社“两委” 办公场所问题。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取得新成效。
——领导重视,建立机构。我市高度重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市、各区(县、市)分别成立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各区、县(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担任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区、县(市)长分别担任副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建规委等责任部门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同时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市委书记朱军十分重视该工作,指示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加快建设步伐,切实把这件好事做好做实。市长陈秋华批示财政部门在资金上给予大力支持。市委副书记朱祚荣经常听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指导工作,帮助解决施工中的各种困难。市委常委、副市长戴毅不仅关心全市面上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而且还经常深入自己的挂钩联系村——防城区那梭镇那富村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村干部商量如何建设村委办公楼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建设意见,并发动挂钩联系后援单位集资5万多元,使该村由扩建项目发展为新建项目。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发旗亲自主持召开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现场会,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该项工作的快速开展。
——及时部署,精心组织。6月12日,我市及时召开了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会议,市、区、县(市)两级组织部、基层办、发改委、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民政局、建规委等单位领导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赵发旗主持。会上,传达了自治区(贺州)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现场会议精神,戴毅对我市村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提出具体要求。市直各有关单位和各区、县(市)的领导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通过这次会议,大家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明确了任务,增强了使命感和责任感。并表示按要求按质按量完成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
——部门参与,统筹协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涉及组织部、基层办、发改委、建设、国土、税务、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各部门从大局出发,在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审批手续依法从简从快,各种规费能免则免,能减则减,建立了“绿色通道”,确保了工作良好运行。在项目申报工作中,市基层办、发改委、财政局组成调研小组,对全市各区、县(市)的282个村进行调研,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确定了申报任务。财政部门及时将资金下拨到位,设立专户,并加强管理监督,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国土部门在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手续时提供方便。建设规划部门对报建费给予了全免,减轻了工程建设经费不足的压力。
——筹措资金,及时到位。我市采取了市、县两级配套资金预拨,村级积极自筹,建筑老板垫资,发动社会各界和群众捐助的办法,特别是积极发动新农村建设挂钩联系单位支援、民营企业家捐助以及党员、村干投工投劳等形式,多方筹措资金,大大加快了项目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除了中央、自治区和市、区、县(市)财政、党费等配套资金外,通过发动后援单位、社会各界共捐资121.15万元,为我市圆满完成59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提供了资金保障。
——制定制度,检查督促。我市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及时制定下发了《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方案》、《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督查制度》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通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党委组织部、基层办的领导经常深入全市59个项目村点检查指导,市基层办每周一的工作例会都专门听取活动场所建设情况汇报,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商量解决的办法。为及时掌握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的工作进度,我市要求各区、县(市)基层办每月向市基层办汇报一次工作进度,市基层办及时将情况汇总向市分管领导汇报,并形成通报上报下送。
——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在施工中,我市强化工程质量管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进货渠道关,要求施工方采购质量合格的建筑材料;二是严把工程监管关,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严格监督放线、浇筑地基、圈梁柱等环节;三是严把质量监督关。对工程完工的村点,由建规委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师进行认真验收,质量不合格不予验收,保证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成优良工程。
——狠抓示范,先进带动。我市大胆创新思路,采取抓示范点、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办法开展工作。先后确定了12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为示范点,其中港口区3个,防城区6个,上思县4个,东兴市1个。防城区滩营乡那勇村被确定为示范点后,驻村指导员和村“两委”干部以及挂钩联系单位不等不靠,多方筹措资金和整合力量,一马当先,于8月份建好一座两层8间200平方米设施齐全、功能完善、面貌一新、上档次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9月初在该村召开了全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现场会,推广该村的经验和做法。此外,为借鉴学习外地先进市、县的经验和做法,我市先后2次组织各区、县(市)基层办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到河池、贵港等地学习考察,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 (翟耀鹏 林成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