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城市面貌,彻底解决人民群众出行难,自2008年起,河北省将利用三年时间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支路背街小巷进行其大力整治,使其达到“路面平整、排水通畅、路灯明亮、街容整齐”的标准。
河北省建设厅2月4日下发的《关于开展城市支路背街小巷三年整治工作的通知》明确,此次整治范围是各设区城市建成区内存在路面不平、病害情况严重、排水设施堵塞、有路无灯或者有灯不亮、环境卫生脏乱差、违法建设占道等问题的所有支路背街小巷。
通知要求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要对城市建成区内所有支路背街小巷进行排查,摸清底数,设立基本情况台帐。对排查出存在问题的所有道路,要针对问题情况合理制定三年整治方案。其中第一、第二年要分别完成总数的40%,第三年完成20%,并巩固整治成果,提高管理水平。
据了解,河北省将把各市开展城市支路背街小巷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宜居城市环境建设‘燕赵杯’”竞赛活动检查评比的重要内容进行检查。(赵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