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崇左市建委获悉,自治区人民政府于5月10日批准了《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并要求崇左市加快近期建设控制线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深化各项必要的专业规划。驻崇左市各中、区直单位要自觉遵守有关法规及城市规划,支持崇左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齐心协力,共同把崇左市建成经济发达、生态良好、富有南亚热带特色的山水园林城市。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是委托上海同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进行编制的,经有关专家多次评议、评审和修改完善,2004年9月通过自治区组织的专家评审,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城市规划区范围为250平方公里,在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的规划管理。到2010年,城市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30万人以内,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3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城市主城区实际人口要控制在50万人以内,主城区建设用地控制在50平方公里以内。
《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城镇体系规划确定了全市城镇发展战略、城镇化水平、城镇职能结构、城镇规模等级结构和城镇空间布局。市域各级城镇统筹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合理安排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充分发挥各级城镇的职能,逐步形成以崇左中心城区为依托,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的市域城镇体系。市域各城镇发展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以《崇左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指导,按照保护为主,永续利用的原则,保护和利用好历史文物、风景名胜和旅游资源。
总体规划要求进一步深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各项设施的规划指标和建设标准,并严格按规划实施。强化市域交通与南友高速公路及中国—东盟陆路通道的连接,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形成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总体规划还提出大气、水体、声环境保护及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环境保护目标,切实做好中心城市和左江河谷大气、水污染防治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针对城市绿化和生态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强旧城区公共绿地建设,尤其要加强沿江、河、湖岸和道路、山体绿化,结合公园、街头绿地等公共绿地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融山、水、城为一体的绿地系统,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李文静 蓝荣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