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全区住宅与房改工作会议在贵港召开 研究部署房改工作


2004/7/29 16:40:47
【字体:  】【颜色: 绿 】 

    日前,自治区住宅与房改工作会议在贵港市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中央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区住宅建设和房改工作,强调要解放思想,扎实工作,狠抓落实,促进全区住宅与房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区副主席张文学、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出席会议并作讲话,贵港市领导覃远通、谢建辰、韦均林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会议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区的住宅和房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城镇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但是,广西住宅与房地产开发在全国仍处于后进行列,房地产业的支柱作用还得不到充分体现,住房尤其是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给不足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区住宅建设与房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围绕“掏袋子、盖房子、拉内需、促发展”的总体思路,继续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强住宅与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引导住房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努力实现“户均一套房、人均一间房、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小康住房目标。

    会议强调,2004年4月28日颁布实施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暂行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是相互配套的,前者主要是为了调动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利用空置土地解决本单位无房和现住房面积不达标职工的住房困难,满足职工改善住房条件和购房置业的要求,后者主要是解决没有自有土地的单位的职工和城镇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在具体实施这两个“暂行办法”中要注意抓好以下工作:一、切实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各地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要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以销定建,每年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用地不少于本市(县)商品房用地的20%,年内各市(县)都要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全面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二、规范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和集资建房的管理。要注意把握建房用地的合法性,加强对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建房总价款全部由个人负担,单位不能以任何形式给予补贴,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三、建立和完善廉租住房制度。各地要积极研究制定相关办法,通过以发放租赁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等方式,切实解决城镇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四、采取切实措施搞活当地住房二级市场。五、完善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规范发展住房信贷。今年重点在14个地级市本级全面推行住房补贴的发放工作,然后逐步在全区市(县)建立起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制度,不断提高城镇职工购房置业的能力。六、加强房屋拆迁管理。

    张文学在讲话中指出,今年3月份以来,中央针对我国部分行业过热、投资需求过旺、信贷投放过快以及乱占滥用耕地等问题,及时果断地采取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措施。我们要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准确判断上来,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提高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自觉性,以宏观调控为契机,抓好经济适用房和市场运作建设住房工作。要通过发展经济适用房带动面向中低收入阶层的普通商品住宅建设,改善我区商品住房供应结构,解决无房户和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温饱”问题。要通过发展市场运作方式建设住房,改善城镇职工的居住环境和条件,满足其小康住宅水平的需求。

  会议期间,与会代表现场参观了凤凰城、湖畔人家、港宝商贸街、吉田大厦、德宝商城、阳光都市、世纪花园、荷城新苑、盛世名门、文化广场等贵港市中心城区房地产项目。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