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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楼高不等于水平高



——访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张肇毅
2008/3/20 10:3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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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尤其是近年来在一些大中城市不断出现的成片高层建筑中,存在着诸多弊端。所以,政府和社会要注意压缩高层建筑规模,抑制超高层建筑的盲目建设。要明白:城市建设不是简简单单地建‘高楼大厦’。一座城市,高楼高,不一定等于发展水平高。”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建筑设计院高级工程师张肇毅轻声慢语地说。不细心根本看不出他内心深深的忧虑。  

  张肇毅说,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盲目增高、增多,存在不少弊端,应该引起警惕。主要弊端有:一是抗击灾害能力减弱。高层建筑、超高层建筑存在诸多火灾事故隐患。建筑装修中使用了大量可燃性材料,建筑内部还分布着大量电线电缆,一旦火灾形成,火势会非常迅猛,电梯井和管道井就像一个个大烟囱,火借风势,蔓延很快。高层及超高层建筑内部人员疏散也会比较困难。二是建筑过高,影响城市环境。首先,高层、超高层建筑日益增多,往往妨碍日照、阻碍空气流通。其次,高层、超高层楼宇无异于一条竖立起来的街道,存在着自身安全、内部交通、环境、能源消耗等多种难以妥善解决的问题。再则,为了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高层、超高层建筑往往建在人群最集中最繁华的街道,而这些街道有时却是一个城市文化最丰富的地方,搬迁和重建工程,对城市文化景观的破坏力巨大。三是质量不好保障。高层、超高层建筑由于工程量大,施工周期长,使用建材种类繁多,加之业主进住后的反复装修,必然加大使用荷载、破坏主体结构。还有,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过分节约成本,都留下了很多质量隐患。另外,高层、超高层建筑对地基有特殊要求,并非哪里都适合建造。四是产生交通问题。成片高层建筑及城市超高层建筑建成后,必然产生和吸引巨大的新交通流量,给附近已有道路设施的交通运行及周围环境造成压力,甚至会波及整个城市。五是管理问题。高层建筑的日常管理标准高,开支大,使用单位(业主)与管理单位(物业)容易为资费等问题发生矛盾,削弱了管理力量,影响了人们正常的生产、工作和生活。  

  针对这些问题,张肇毅给出的解决办法有:一是缩小高层建筑规模,限制超高层建筑。最好由相关部门出台硬性规定。二是培养公众的城市安全意识,尤其是生活工作在高层、超高层建筑内的城市居民,要加强宣传,使其了解高层建筑的特点,具备基本的逃生、自救知识。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生灾难性事故能在最大范围内实施救助。三是确需建设的高层、超高层建筑,要提高智能建筑标准。四是提高规划、设计、施工水平,强化质量监督。杜绝“三边”工程、挂靠资质、层层转包及不合理的设计、不合理的施工周期和不合理的资费等。五是对城市高层建筑、成片高层建筑及超高层建筑进行严格的交通论证。由建设单位提供建筑物周边交通的可行性报告,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交通论证没有通过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立项。六是大力提倡并开发多层建筑,继续进行平房改造。本报记者 吴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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