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2007年度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通过最终评审


2008/3/25 12:34:28   来源:广西建设网
【字体:  】【颜色: 绿 】 
  
 
    3月21日,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建设厅召开会议。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广西建设网 记者 宁国用/摄影报道)3月21日,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自治区建设厅召开会议。会议就如何完善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评活动的社会宣传、星评标准和运行机制等进行深入探讨,原则通过了2007年度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
 
  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自治区建设厅厅长宋继东,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公安厅、监察厅、财政厅、人事厅、交通厅、水利厅、卫生厅、环保局、工商局、旅游局、法制办、编办、文明办等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现场
 
  根据自治区党委领导的要求,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于2007年9月开展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评活动,对全区14个设区城市及75个县的主要道路、小街小巷、社区、集贸市场等容貌秩序情况进行评比。根据各地申报材料,经过专家初评,综合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督查队和驻市督导组意见,初步评审出2007年度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性,去年 10月至11月,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督查队,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评定标准(试行)》,对评审出的星级城市单元逐一进行了实地复查。根据复查情况,最终评选出2007年度全区“城乡清洁工程”三、四、五星级路分别为10条、20条、10 条,三、四、五星级小街小巷分别为4条、8条、3条,三、四、五星级设区分别为4个、13个、2个,三、四、五星级农贸市场分别为4个、4个、1个。
 
  宋继东厅长在会上指出,自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广西“五乱”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人居和投资环境不断改善,城镇管理水平和承载力得到显著提高,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赞誉和国务院有关领导的肯定。各地要在巩固前阶段工作成果的基础上,抓紧编制污水、垃圾处理等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市政基础设施,从源头上抓好“城乡清洁工程”的深化拓展,努力提高城市的综合管理水平。各地要积极行动,开展好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评活动,通过树立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据了解,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评将作为一项年度性活动。星评结果作为“南珠杯”竞赛评比的一项重要指标,并纳入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