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寿光市环卫局依据《山东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文件精神,决定在渤海路商业街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
寿光市环卫局在市区建新街路口、公园街路口、龙泉街路口和圣城街路口分别集中设置垃圾收集桶,其他位置不再设置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时间为每天早上8时30分之前,市民将生活垃圾倾倒在指定地点的垃圾收集桶内。同时,为了更好地保护垃圾桶等环卫公共设施,规定严禁向垃圾收集桶内倾倒建筑垃圾及未熄灭的煤灰等破坏垃圾收集桶的物品。此次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是在总结环卫管理工作成功经验,在经过了充分调查研究论证之后提出的。实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后不仅可提高工作效率,做到日产日清,还可以对垃圾桶等环卫公共设施统一进行管理,保护其不受损坏。(孙建刚 董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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