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鉴沈阳棚户区改造经验,广西柳州市将启动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以改善老百姓的居住环境。此项改造工程如果能够全部实施,首期项目就有15家企业的近3000户家庭约1万人的居住环境得到改善。
柳州是广西乃至西南地区的工业重镇,在以前,政府和工矿企业将资金主要投入生产,很少进行生活设施建设。为解决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业就在周边地区搭建简易房子,提供给职工居住。如今几十年过去了,这些老房子以及周边环境都出现了问题:简易房破损严重,房屋极其破旧;住房没有配套设施,有的房子甚至没有卫生间,有的连一户一表都达不到;居住环境不理想,有的小区道路为土路,有的夜晚一片漆黑。而由于企业效益不佳,职工收入不高,买不起商品房,他们只能长年生活在这些房子里。改善他们的住房问题迫在眉睫。希望通过社会各方的努力,改善去年下半年,
2007年,柳州市委、市政府委托市总工会对全市困难职工住房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并组织相关部门到沈阳进行学习,结合调查情况和学到的经验,市委、市政府决定首先在改制后企业中进行试点认证。而第一步先在柳州市柳北半岛的15家改制企业试行,覆盖面积为柳北区改制企业基础设施严重不配套的平房、简易房和危房集中的区域。改造对象是:年久失修存在极大安全隐患的房子;职工居住密集区域、区域内居民生活质量差、小区基础配套不完善的房子;影响城市美观的成片房屋建筑,重点是位于路边、江边和桥边的建筑。
柳州市负责本次改造工程的负责部门领导表示,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是一件为职工群众做好事实事的民心,工程的实施需要依托整个社会的支持,特别是改造部分职工群众的支持。既然是民心工程,工程实施的前提条件是要得到改造区85%以上住户的赞同。在此前提条件下,柳州市政府还要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绝大多数居民承受能力的拆迁补偿政策,并且根据居民承受能力设计小户型高容积率的住宅小区。
改造工作将实施“模拟拆迁”的办法,选择原地安置、就近安置和异地安置的被拆迁职工将可享受“以旧换新、拆一还一”等政策。首期工程将开发土地约120亩,总建筑面积约40万平方米,建设总投资约10亿元,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工程完工后将有近3000户家庭近1万职工群众的居住条件得到改善。(记者陈俊 通讯员黄炳坤 韦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