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把依法进行河道清障作为保护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近年来共投入695万元,完成清除弃渣45.15万立方米,确保浔江平南河段行洪畅通。
平南县地处浔江中游。由于历史的原因,先后有108座石灰窑在生产过程中把弃渣往河道倾倒,天长日久,便堆积如山,最高峰时约有200多堆共42万多立方米,严重污染了环境,影响了河道的正常行洪。为此,平南县委、县政府把浔江河道清障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开展河道清障执法工作。该县成立领导机构,制定了实施方案,出台《关于加强沿江石灰窑生产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河道管理的通告》,根据“谁设障,谁清障”的原则,向沿江两岸石灰窑业主发出整改通知书,实行全线停业整顿,并组织和督促业主进行清障。要求恢复生产的业主,必须与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所在地乡镇政府签订河道清障责任书并交纳保证金方可恢复生产。
该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多次召集石灰窑业主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使设障者充分认识设障的危害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清障工作。在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有关部门抽调30多人组成执法小组,对浔江河道范围内的设障进行了大规模的清理查处,拆除简易工棚65间,拆除违章房屋共1290平方米,炸毁设障严重的石灰窑13座。
该县还组织石粉厂、砂砖厂老板和石灰窑业主外出参观学习,鼓励支持石粉厂、砂砖厂老板进行技术革新,利用石灰窑的弃渣作为原料生产石粉、砂砖,使弃渣变废为宝。目前,所有的石灰窑业主都与石粉厂或砂砖厂签订了合同,由石粉厂、砂砖厂收购石灰窑的弃渣,从而彻底改变了石灰窑弃渣直接倒向河道的现状。(何锦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