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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各相关部门全力抓好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出实效


2008/4/9 15: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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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今年4月6日启动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以来,防城港市委、市政府精心部署,该市各相关管理部门大力配合、齐抓共管,在职能范围内按照《防城港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分工认真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于8月底完成了房地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三、四阶段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该市的主要做法有:
 
  第一,建设部门积极组织检查,全面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
 
  首先,防城港市建规委对市本级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全面进行检查。今年8月13日、8月14日,由防城港市建规委纪检组长沈世彬带队,从规划科、建管科、房产科抽调10人组成执法检查小组,按照自治区房地产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及防城港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检查重点,对防城港市本级的37家房地产开发企业逐一进行检查。检查中没有发现违法现象,但普遍存在没有按规定将有关商品房预售的证件进行公示、开发企业没有挂牌、销售人员没有上岗证的违规现象。目前存在问题的企业已按要求全部进行了整改。
 
  其次,防城区、东兴市、上思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梳理和检查。在检查中,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及时进行了通报,并责令开发企业限时进行整改。如东兴市建设局在检查中发现,由南宁市敬强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东兴市大酒店联合开发的东兴时代百货大楼项目,存在未进行工程验收合格就擅自投入使用的问题,已对该项目进行立案调查处理。
 
  再次,防城港市建规委进一步加快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不断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今年8月3日,市建规委下发文件,要求开发企业在售楼处的显著位置规范公示商品房销售的有关证照、明码标价,要求销售现场“五证”必须张贴齐全,同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商品房销售合同示范文本》应当从国家建设部网站上下载。同时,市建规委积极推进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的建设使用。9月15日,该市建规委组织了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规委窗口、港口区房产管理局、防城区建设局及新大地房地产开发公司、源发房地产开发公司、宁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操作的培训,经过一天的培训,受训人员已能熟练操作该系统。目前已初步建立了网上备案系统,开通了网站,选定了宁泰小区(夏威夷城市广场)、阳光山水花园、源发·江畔明珠等三个开发项目作为试点,将于近期开始试用商品房预售网上备案系统。
 
  第二,财政部门积极筹措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大检查。由于该市的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起步晚,因此,该市本级和各区、县(市)基本没有安排有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只有市本级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了5万元作为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目前,该市财政局正在积极筹划开展此项工作,将在统计核实有关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积极筹措和落实有关资金。
 
  防城港市财政局结合自治区全面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工作和该市2006年度收费年审工作,积极开展了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大检查,对该市国土局、市建规委、市质量监督站、市工程造价管理站、市人防办、市白蚁防治中心等单位的涉及房地产开发的行政事业收费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一)有无擅自扩大收费范围、自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二)是否按规定领取和使用《收费许可证》,是否按《收费许可证》中填列的收费内容和执收文件的依据收费;(三)收费项目已取消、变更或者收费标准已调整,是否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四)是否做到亮证收费;(五)收费是否全额缴入国库或预算外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六)是否按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通过检查,没有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各单位都能做到亮证收费,按规定标准收费,按规定使用票据。
 
  第三,国税部门对房地产市场进行全面检查,不断加大征缴力度。防城港市国税局在全市范围内全面铺开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首先,在全市稽查工作忙、任务重、人手紧的情况下,抽出6个稽查小组,组成房地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组,负责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房地产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其次,通过社会实地调查和税务征管资料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税务人员到各个房地产企业销售点实地了解企业销售情况,结合税务征管资料,通过对企业经营情况、所得税减免、企业纳税申报、缴纳税款及税负等数据资料的统计、分析,对全市房地产企业进行筛选、排查,在全市选出10户企业(港口2户、东兴2户、防城6户)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的内容是:房地产企业是否认真执行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如实申报所得税纳税,申报内容是否真实、完整,是否存在偷税、漏税、逃税、避税等行为。目前,港口2户企业已经查结,没有发现企业存在违反税收法律的行为。东兴发现1户企业对预收房款的首付收入没有按税法规定按预计毛利率预缴企业所得税,东兴稽查局已责令该企业按规定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已预缴入库企业所得税6万元。其余企业还在检查中。
 
  第四,工商部门严把市场准入关  认真检查房地产行业违法行为。防城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违法行为检查中,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行为、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包括媒体广告、售楼书、宣传册、广告牌、现场模型。尤其是广告内容虚假,未取得预售证就发布预售广告等违法行为)、整治中介机构、房地产展销行为。截止目前,市工商局出动执法55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房地产经营开发企业25家,没有发现上述违法行为。(防城港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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