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07 年 8 月 1 日起,《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实施, 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和营销中介机构销售新建商品房必须遵守此规定。南宁市物价局从2007年 8 月 20 日开始对市区部分在售的楼盘进行检查, 发现绝大部分楼盘都能按规定要求明码标价, 如盛天茗城、海茵·国际花城等楼盘的明码标价做得相当规范, 但仍有少部分楼盘未按规定标示价格, 主要问题是:
1、少部分经营者执行《规定》时打“折扣”,公示的《价目表》只标示房号、建筑面积、销售单价和总价款项目,其它如用途、结构、套内建筑面积、公摊建筑面积、价格执行时间以及《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房屋总价款外收费(应缴费)表》等均未公示。
2、以种种理由不标示价格。有的楼盘工作人员以未接到通知为由不标价;或者是担心如果透明地公开价目表,就会被竞争对手探底并采取措施打压等而不愿意标价。
3、有的明知要标价, 却没有按规定标示出来, 而是将《价目表》放在文件夹内或由售楼人员掌握。
目前已检查了62个楼盘, 其中,第一次检查不合格的有15个楼盘, 已被责令整改, 检查人员要求这15个楼盘在1周内整改完毕, 若复查仍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 将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一周后, 检查人员对这15个被责令整改的楼盘进行复查, 这些楼盘均已按规定明码标价。《南宁市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的公布、实施, 对于规范南宁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的价格行为, 推进价格诚信体系建设,提高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的透明度,为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提供优良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规定》实施以来, 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也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便于社会对房价进行监督。 明码标价使得商品房销售价格公开化,便于管理部门、媒体、消费者等对房地产经营者的价恪行为依法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价格违法行为。
2、有力地推动价格诚信建设。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提高了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的透明度,同时也考验商家的诚信度。多数经营者也认为明码标价符合诚信的理念,货真价实才能赢得消费者、赢得市场,才有利于企业的品牌塑造和长远发展。
3、有利于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竞争力。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可以使房地产经营者了解商品房价格动态信息, 制定正确的价格策略, 参与市场竞争,还可以通过价格比较,了解自身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和劣势,从而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素质,增强市场竞争力。
4、特别是对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多数消费者认为:商品房销售价格公开化,便于消费者择优选购;标价要求透明规范,消费者若遇到经营者使用模糊的标价等手段来误导、诱骗消费者或不履行价格承诺的,就有凭据进行维权;尤其是《规定》要求经营者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便于消费者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这次整顿规范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该局清醒地认识到,这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要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宣传,使明码标价成为经营者的自觉行动。同时,对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工作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不定期地对新建商品房楼盘进行指导和检查,力争使房地产价格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