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革投资管理方式,减少行政审批,以适应加入世贸组织和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改革投资环境,武宣县从今年6月14日起实行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度。有关事项如下:
一、全额自筹投资项目,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鼓励类和允许类符合武宣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国家、自治区对审批没有明文规定,不需要国家、自治区、来宾市和县综合平衡建设条件的,均不再审批,实行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制。
二、凡符合登记备案制条件的基本建设和房地产开发投资项目,由县发展计划局按项目管理权限进行登记备案。
三、凡属于县发展计划局申请登记备案的项目,项目业主须向县发展计划局报送投资项目登记报告。所报项目属于登记备案项目范围的,县发展计划局在收到登记备案报告十个工作日内,发放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核准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