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南宁1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等3类工程项目在施工建设时,都必须安装“电子眼”,监控施工现场的安全。4月10日,记者从南宁市政府获悉,刚刚出台的《南宁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工地的施工安全、环境保护和卫生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的规定。该《规定》将于今年“五一”起施行。
《规定》要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逐步推广和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实施远程视频监控。政府重点建设工程、10层以上高层建筑或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安装使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现场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工作。施工单位安装使用该系统所需的费用,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开支。
一些建筑工地扬尘严重,污染周围的环境,怎么解决?《规定》要求,城市市区内的施工单位,应当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围挡。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装修工程、建(构)筑物工程、临时建设及拆除、设备安装工程的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围挡。按照规定,围挡应当坚固安全,内外保持整洁。围挡材料应当采用整洁、美观、牢固、形式统一的装配式活动板材,不得使用石棉瓦、塑料布、土工布、纺织布、竹串片板、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不得采用警示带代替围挡。市区主要街道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应当按照城市容貌标准要求美化,定期更新。
为保障施工工程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规定》要求,工程施工应当使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设备和机械,应当采取消声、减振、降噪措施。法律责任方面,《规定》提出,违反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卫生和环境保护管理规范的,最高可处5000元罚款。南宁市建设主管部门表示,为确保现场施工安全,今后要根据新规定,加大施工现场的管理和检查力度,发现违规的,一律按规定处罚。(记者 郭燕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