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副省长黄彦蓉在日前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深刻认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对于提升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大意义,把专项治理与基础设施建设、当前工作与总体目标、改善城乡环境面貌与提高城乡居民文明素质有机地结合起来,认真处理好疏导与封堵、建设与管理、治标与治本的关系,推动全省城乡环境治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
黄彦蓉说,省委、省政府决定近期在全省开展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影响人居环境和城乡容貌秩序的突出问题,包括摊位摆设、车辆停放、垃圾收运、广告设置、建筑工地管理不规范、违法违规建设等问题,适时在全省联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提升城市形象,缩小城乡差距,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市民素质。
黄彦蓉指出,全省要持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到2012年,全省60%以上的镇(乡)和30%以上行政村基本完成人居环境治理;全省80%的城市、70%的乡镇、60%的村庄要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2008年,要在全省迅速启动“两工程、一行动”工作,即城市容貌治理工程、乡镇整治工程和村庄清洁行动。省政府今年将拿出5000万元,用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奖励这项工作做得突出的城市、乡镇和村庄。 (记者王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