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两旁一棵棵芒果树上挂着累累的果实,人从果树下走过时,伸手可摘到果实,但却没有人摘下一个果实来。这是今年以来,龙州县通过开展以国务院颁发的《城市绿化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宣传活动,加强县城内绿化树木管理后所取得的实效。
近年来,龙州县在加快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开展种果植草等城市绿化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前两年一些果树开始长大并结出果来,但由于一些市民的城市管理意识淡薄,时有违反城市绿化树木管理规定的行为,随意采摘树上的果实,甚至毁坏果树和草地。为了保证绿化工作的顺利开展,该县根据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加强了县城内绿化的管理。对县城内的绿化划分管理责任区,责任范围以单位或居民住户房屋及其建筑物正面宽度直伸至道路为界,实行责任管理和职能部门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公布举报电话。对毁坏果树、草地和偷采果实等违反城市绿化工作的,由本县媒体进行曝光,同时按照有关法规给予处罚。为了使县城绿化管理工作深入人心,该县除了广泛张贴《龙州县人民关于加强城市绿化树木管理的通告》外,还利用广播电视等县内的新闻媒体对关于加强县城内的绿化树木管理工作。通过积极的宣传和强化管理工作,市民进一步了解城市绿化工作的意义,增强群众参与绿化工作的自觉性,使县城绿化管理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实绩,县城内的独山大道、白沙街、兴龙路、城北路等路旁种植的果树和草地,基本上达到了树上的果实无人摘,路边的绿草没人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