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着力实施廉政建设“阳光工程”,简化办事程序,推行政务公开,上半年有26个单位、14个乡镇实行了政务公开,有150所中小学实行了校务公开;在县直55个单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上半年共拒报票据8.5万元,退回11万元;对县内所有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行公开招投标的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层层监督,保证项目建设按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