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南宁市政府批准,市10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出台。记者近日从南宁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农村特困户危房补助标准根据困难户家庭人口数来确定,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城区困难户平均每户补助将不低于7000元。
为1000户农村特困户进行危房改造是南宁市近年为民办实事的项目之一。以前,对于困难户危房的补助标准,均是采取“一刀切”,即每户补助不低于一个标准的形式。今年将改变这种方式。
市民政局救灾救济科有关人员称,今年农村特困户危房补助标准根据困难户家庭人口数来确定,具体标准是:家庭人口为1人至2人户的,各城区及各开发区平均每户资助标准不低于6500元,各县平均每户资助标准不低于6000元;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各城区及各开发区平均每户不低于7000元,各县平均每户资助标准不低于6500元。
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根据家庭人口情况确定:1人至2人户不低于25平方米,3人以上户控制在40平方米至60平方米。南宁市整个10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计划于本月进入实施阶段,于10月31日前全面建成,12月底前农村特困户可全部入住。
据了解,今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补助与个人自筹、社会扶助和亲邻互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南宁市财政安排48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今年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每户补助资金4800元。此外,各县(区)财政要按照上述实施标准所需经费补足安排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配套资金。 (记者吴福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