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家里养宠物的市民都喜欢把小猫小狗带进公园,让它们在草地上撒欢,或是与伙伴们聚会。不过从现在起,如果您进公园时携带小猫小狗,工作人员会将您拒之门外。市政府日前正式通过并下发实施的《桂林市公园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对公园自身管理、规划建设及游人行为作出了严格规范。《规定》的第三十六条第六点就是“公园内禁止携带犬类等宠物”。
《规定》共分七章五十条,适用范围为全市各免费、收费公园,主要对公园规划建设、园容园景管理、游园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从现在起,乱丢垃圾、攀爬树木、侵犯园内动物、在园内水域戏水等不文明的行为在公园内都将一律禁止,拾荒者、散发传单者都将禁止进入公园。市民进行体育锻炼要在指定的运动场所内进行,禁止在指定范围外开展任何妨碍他人的体育活动。未经公园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公园内进行烧烤、垂钓、宿营等活动。
在游园管理上,《规定》要求尚未对市民免费开放的公园仍按有关规定对市民实行月(年)票、通卡制度、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免费入园及对老人、残疾人、现役军人、儿童等的优惠制度。凡需在公园内开展文化、体育、娱乐、商业等各类活动的,应当征得公园管理机构的同意,且各类活动产生的声音和音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规定的噪音标准。
桂林 市园林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规定》的正式出台,不仅为当前全市公园的规范管理提供了依据,同时对入园游人的行为也起到了约束作用。希望大家都能自觉遵守《规定》内容,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公共游园环境。(记者张鲲 通讯员李腾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