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自治区主席马飚主持会议并就下阶段工作作出重要部署。
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出席会议。
(广西建设网 记者 宁国用/摄影报道)全区“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会议5月6日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全区自2006年10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取得的成果与经验,表彰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中获得星级评定的路、街、社区、集贸市场的单位,部署2008年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工作任务。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李金早出席大会。
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宣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的通报》。
自治区党委常委、秘书长车荣福出席大会。
自治区人大副主任莫永清出席大会。
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出席会议。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王跃飞出席大会。
自治区领导郭声琨、马飚、马铁山、李金早、沈北海、车荣福、莫永清、林念修、王跃飞出席大会。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在会上作重要讲话。自治区主席马飚主持会议并就下阶段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自治区党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沈北海宣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厅关于表彰全区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的通报》。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建设厅厅长宋继东向大会汇报全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进展情况、主要做法和下一步打算。
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副组长、建设厅厅长宋继东作工作汇报。
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建设厅副厅长周家斌参加大会。
郭声琨书记指出,2006年10月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以来,各级各部门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督促检查问责,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形成推进合力,实施“城乡清洁工程”呈现出五个亮点:一是率先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来抓,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改善城乡面貌,优化发展环境,提升了广西形象。二是率先把城乡环境建设与便民利民结合起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推动移风易俗,使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三是率先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城镇化的重要抓手,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有力地促进城镇化与工业化、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四是率先把城乡环境建设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五是率先形成全民参与的城乡环境建设机制,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形成工作合力。
郭声琨书记强调,要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已有成果,深化和拓展工作领域,整体提高“城乡清洁工程”的层次和成效。
第一,要在思想认识上深化和拓展。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既关系到党风政风,又关系到精神文明和社会风气;既关系到环境、形象,又关系到民生、民利。当前,环境越来越成为区域竞争和地区发展的重要条件,抓环境就是抓生产力。我们要抓住当前面临的重大发展机遇,深化开放开发,必须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创造优势、争取主动。
第二,要在提高城乡发展环境竞争力上深化和拓展。要在保持山青水秀、碧海蓝天的基础上,通过整治城乡环境,提高我区发展环境的竞争力。各地各部门要把实施“城乡清洁工程”作为重要抓手和载体,深入加强软硬环境建设,深入转变干部作风,在环境建设和作风建设上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当前,要继续从最起码、最基本的事情抓起,进一步加大“五乱”治理力度,坚韧不拔地打好巩固成果的保卫战。坚决遏制“五乱”现象反弹,切实保持“山青、水秀、地干净”。
第三,要在便民利民上深化和拓展。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人民群众,从利民便民出发,既抓好市容整治,又确保市场繁荣;既努力消除“五乱”现象,又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科学制定市场布点规划,加大各类市场建设投入,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第四,要在完善城乡基础设施上深化和拓展。加强治本性工程措施,加快建设城乡相关基础设施,提高城乡基础设施水平。尤其要进一步加强城镇农贸市场、商业网点、停车场以及给排水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农村道路建设、改水改厕、植树绿化和垃圾处理,多还旧帐,少欠新帐,为改善城乡面貌创造条件。
第五,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深化和拓展。一是要搞好城镇发展规划,合理安排好工业、商贸、物流、文教、行政等功能区,安排好休闲、绿化等公共设施,提高城镇规划建设质量。二是要完善管理机制,切实加强改革创新,理顺部门关系,明确工作主题、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同时,抓紧研究建立城镇管理的科学评价体系,制定城镇管理示范镇考核标准。三是要加强队伍建设,坚持管理人员队伍、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市政环卫职工队伍以及群众队伍一起抓。五是要创新投入机制,既要努力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又要增加各级财政投入;既要增加财政投入,更要进一步引进市场机制,积极探索吸引社会资金和开展资本运作的办法,形成持续稳定灵活的资金支持机制。
郭声琨书记最后强调,要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扎实推进,努力为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各级党委、政府坚持把“城乡清洁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把这项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强化属地管理、上下联动,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主抓、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执行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的相关问责办法,凡是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行动不到位、实际无作为的,要按照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三,要进一步加强舆论引导。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宽领域、广覆盖、高密度的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化为自觉行动,促进工作深入开展。
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声琨为获奖代表颁奖。
自治区主席马飚为获奖代表颁奖。
自治区政协主席马铁山为获奖代表颁奖。
自治区副主席林念修为获奖代表颁奖。
全区一批“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获表彰。
马飚主席在会议最后强调,下阶段要突出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要把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一年多来,顺民心,得民意,已经成为群众的民心工程、企业的信心工程、城市的管理工程、发展的环境工程和干部的作风工程,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提升了我区的形象,优化了我区的环境,促进了我区的发展。我们要再接再厉,把“城乡清洁工程”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第二,进一步拓展延伸“城乡清洁工程”覆盖领域。在巩固已取得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江河湖塘、“城中村”、菜市场、铁路公路沿线、港口码头、机场路等的环境整治,把“五乱”治理进一步向居民区延伸。加强县城和乡镇所在地的环境整治工作。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推进城乡城镇化为目标,重点抓好县城和中心镇的环境建设。加强市场建设和社区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强已出台相关政策制度的落实,充分发挥管理、保洁和督察“三支”队伍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干部包街”、“分片包干”、“门前三包”制度,不断探索管理新模式,提高管理水平。在部分城市推广数字化城管。
第三,突出抓好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是我区 “城乡清洁工程”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区“十一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抓住国家加大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政策支持力度的机遇,加快推动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确保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庆典前,全区设区城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城市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率达到100%。
第四,完善“城乡清洁工程”长效机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要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民间资金参与城市建设、经营和管理,实行多元的投入机制体制。

南宁市代表发言。 柳州市代表发言。

桂林市代表发言。
会上,南宁、柳州、桂林市的负责同志分别就前阶段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情况作了经验发言。全区一批“城乡清洁工程”星级城市单元获表彰。
全区各市、县、区主要领导,自治区“城乡清洁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获奖代表共250人参加了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