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下午,南宁市召开2008第二季度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副市长钱学明参加会议。
目前,我区已经进入汛期,连续出现强降雨天气。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尤为重要。市建委及时制订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及检查要点,强化了汛期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并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于6月在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会议要求,各施工单位要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还要重点对建筑施工企业现场工地、重点设施设备、重点部位的防控工作,施工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和拉结及防风装置情况,临时用电设施的防水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高压线旁的建筑工地的土质边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棚、宿舍和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路边等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以及汛期应急预案的制订和落实情况等进行检查。根据规定,建设单位在汛期要加强对在建斜坡、高切坡(深基坑)的巡查和监测,施工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参加应急培训,一线施工人员要掌握防洪基本知识,施工现场要制订人员的紧急疏散方案。
今后南宁市将进一步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规范业主的安全行为,将安全管理工作的重心前移,切实做好安全措施的审查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