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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平大力推进水毁民房重建工作


2008/7/25 14:59:53   来源:贺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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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平县认真贯彻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大力推进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该县明确提出,在今年11月30日前,确保每户全倒户至少建成30平方米以上的牢固住房,使所有因灾倒房群众全部搬入新居,安全过冬。

    今年入汛以来,昭平县先后遭受了“5·30”、“6·13”两次特大洪涝灾害,洪灾及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造成了农村居民房屋倒塌和损坏,全县共有787户房屋全倒户需要重建住房。

    在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中,该县坚持倒房户自力更生为主,政府补助、社会帮扶相结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引导群众重建家园,实现各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由县民政局牵头协调,建设、国土等部门搞好恢复重建规划、选址和房屋设计,在规划选址中做到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减灾防灾因素。灾民安置住房遵循就地安置原则,适宜集中建房的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引导灾民尽量集中规划建设灾民新村。

    该县切实加大恢复重建资金的投入,通过政府救助、社会互助、以工代赈、政策优惠等多种途径,解决恢复重建资金缺口。在建房过程中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对需要重建住房的全倒户,该县按照五保户每户5000元、特困户每户4000元、困难户每户2000元、一般农户每户800元的标准给予建房资金补助。同时要求各有关部门给予减免相关税费,凡灾民恢复建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切实减轻灾民负担。

    为鼓励倒房户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克服等待和依赖思想,确保水毁民房重建进度,按时建好和入住新房。该县规定,在10月1日前凡有自救能力,又没有特殊原因不主动投资建房的倒房户,一律不给予建房补助。 (黎祖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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