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上午,记者在市建规委上网查悉,桂林市已完成了拖欠工程款26712万元的清欠,已达到欠款总数32358万元的85.55%,这个清偿比例在全广西各地市当中位列第一。
在两个多月前的5月31日,网上所查桂林市的清偿比例为60.61%,位列全广西第二(当时南宁市第一)。
去年国务院提出,对于在2003年底以前已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款,要在三年内完成。桂林市也加大了清欠力度。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抓住重点,在各级政府投资项目清欠上加大力度。从桂林市拖欠工程款的总体情况上分析,拖欠工程款的工程有很多,但是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占有相当比例。全市拖欠工程款总数为32358万元,其中政府投资工程拖欠达到了12674万元。所以桂林市以此为重点,要在今年底以前基本完成各级人民政府投资项目的拖欠。
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本部门的清欠工作.是交通系统的工程,交通局负责;是教育系统的工程,教育局一抓到底。要求按项目逐个落实还款计划,按月督查还款计划的落实,并及时核减网上拖欠数额。到8月11日上午,记者上网查寻,桂林市各级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已完成了9222万元,清欠比例达到了72.76%。
另一个方面,市建规委专门成立了市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办公室,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保证清欠工作的顺利进行。建规委要求对于已结算的工程,企业要主动提供拖欠依据及相关资料,经有关部门转到各有关委、局后,在10天内有关委、局就要责成拖欠单位偿清拖欠款项,或制定出还款计划,并督促还款计划的实施。对于因双方结算产生纠纷造成工程久拖未结的项目,先由清欠办督促施工企业将结算资料上交,再由相关委、局按职能分工督促建设单位提交结算资料、解决纠纷意见。最后由市拖欠工程款结算纠纷协调小组来协调结算,督查双方限期办理清算手续,拿出并按时完成还款计划。到期不结者,则采取相应措施处罚。(刘世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