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8·12”现场办公后,市容局立即着手贯彻落实《方案》、《通告》及《现场办公会纪要》,抓紧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具体步骤的实施。
一、发放《期限拆除通知书》。根据“8·12”《现场办公会纪要》,从8月18日开始,对经现场办公确定、审定须拆除的大型广告牌依法依规发放了《期限拆除通知书》80份。
二、积极做好广告业主的说服、教育、引导及协调工作。《限期拆除通知书》发放后,针对整治工作中已经遇到或可能出现的困难及广告业主面临的具体实际问题:一是广告内容发布方与广告业主之间的广告发布合同未到期问题,二是广告业主与场地业主单位之间关于场地实际使用期的租金问题。对部分广告业主可能不同程度面临经济纠纷或诉讼。为了确保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容局一方面对广告业主进行教育、引导工作,进一步宣传市委、市政府实施广告整治的重大意义及有关精神,说服、教育广告业主支持、配合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配合政府搞好广告整治工作;另一方面主动多方协调,耐心细致地做广告内容发布方和广告场地业主的工作,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市容局陆华军局长亲自“上阵”做协调工作。到目前为止,共接待5批次、14名广告业主反映情况,并组成5组次主动上门做相关说服、教育、引导工作。目前已有市旅游发展总公司、七星区、叠彩区宣传部、中山路综合管理办公室、西城路工程改造指挥部及瀚洋广告公司、龙马广告公司等主动配合拆除或部分拆除了各自的广告牌。
三、扎实做好集中统一拆除工作。对一些单位或业主不积极相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不配合整治工作、不按要求自行拆除广告牌的,市市容局“动真格的”,依法依规组织集中统一拆除。为此,已配备4个有资质的拆除施工队伍,夜以继日、全力以赴组织对十字街、中心广场、解放桥景区等重要节点周边和道路的户外广告牌的集中整治和拆除。目前,十字街周边楼顶大型广告牌的拆除进展顺利,对中心广场周边、穿山广场周边及其它路段和区域,凡经“8·12”现场办公确定的不符合城市市容市貌要求、与自然山水城市景观不相协调、影响市容美观的大型广告牌的拆除正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拆除大型广告牌17块,约6852平方米,其中由市市政局组织拆除的机场路广告牌8块,2052平方米。
四、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目前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整体发展不够平衡:如对招贴广告的整治,还没有明显的动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