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话:0771-2260001  

柳州8项措施保障农民工领工资


2004/8/9 11:29:06   来源:《中国建设报》
【字体:  】【颜色: 绿 】 

  截至6月底,柳州市建筑企业2003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2885.97万元全部偿付完毕,历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280.4万元也已偿付912万元,占历年拖欠总额的71%。

  据悉,为加大清欠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拖欠工程款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台了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8项措施,即对于已有拖欠工程款行为的建设方,暂停其新开工项目的报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暂停其参加招投标;对于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和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在企业资质年审时,将此记录在其诚信档案中,作为年审的重要指标;向银行告知有拖欠行为的建设方和施工方,建议银行减少授信额度或停止授信;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将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非法用工等作为主要管理点;对于有拖欠行为的工程项目,在工程竣工时不予验收及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于新开工的工程项目,严格控制其项目保证金,当年建设的工程项目保证金达不到50%、跨年度达不到30%的,一律不颁发施工许可证;从2004年5月15日起,要求凡在柳州市范围内承接建设项目的建筑业企业和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都必须建立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

  8项措施出台后,建设部门成立了组织机构,多次组织建设单位、开发商、施工单位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和检查清欠工作,并按照8项措施,有力地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投稿】【打印】【关闭】  
广西建设信息中心提供技术支持

电话:2260123 2260127 举报电话:0771-226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