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山市公布《江山市城市房屋户外附着设施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种将各类城市房屋户外附着设施融于一体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在国内并不多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房屋户外附着设施也日益增多,户外附着设施乱搭建、乱安装现象较为普遍,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公共安全。加强户外附着设施的规范管理,不仅是群众的呼声,也是改善市容市貌、保障公共安全、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推广CIS城市形象标识的迫切需要。
《管理办法》共七章三十条。第一章总则部分对办法中的户外附着设施进行了列举式定义,对实施范围、部门职责、禁令条款、市民义务等作了阐述;第二、三、四、五章则分别对户外广告、空调室外机、防盗窗、其它附着设施的安装行为进行规范,如审批规定、安装要求、安装高度等;第六、第七章分别是法律责任和附则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