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至10日,港口区出现了持续性暴雨天气,洪涝灾害造成了142户261间房屋倒塌,经核实全区需恢复重建住房的有142户247间。为了确保灾民在2006年元旦前入住新房,港口区成立了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并以民政部门牵头,建设、国土、规划、林业、经贸、发改等各部门联手,务实推动灾区倒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
受洪涝灾害的五保户,因灾倒塌或受损严重无法居住无自救能力的特困户和残疾人家庭,以及有部分救助能力的一般困难户一般农户,都成为帮扶对象。集中建设灾民新村的困难户最高可补助5000元,其他灾民亦根据实际情况获取一定的补助资金。
该区还建立帮扶责任制,区领导包镇(街),区直各部门包挂钩联系村,镇(街)干部包户,进行水毁民房恢复重建工作。该镇把每一户民房恢复重建任务分解落实到干部,保证每一无家可归的倒房户有两名以上干部进村驻户落实帮扶。而对于重建选址和规划的工作,则注重因地制宜,适宜集中建房的尽量集中建设灾民新村,不宜集中建设的分散倒房户,则尊重倒房户的意见,就地选择地势较高、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方重建,不在行蓄洪区、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五保户的建房,与兴建五保村相结合,既充分考虑灾民新村的长远发展,使灾民新村的建设与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相适应,又要充分考虑当地住房整体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量力而行,摒弃脱离实际的高标准建房,减轻灾民负担。在今年年底以前,确保全部灾民入新房,倒房户至少建成一间30平方米以上的永久性牢固住房,安全过冬。
该区以人为本,推动灾民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各相关部门还制定了专项扶持优惠政策,减免相关税费。耕地占用税、土地划拨费、土地管理费、宅基地使用费、农业重点开发建设资金等,凡灾民恢复重建家园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一律免收,切实做到零收费。
以民主、公开、公正为原则,该区定期组织人员对恢复重建工作进行督查,计划从11月份开始,实行每10天定期通报一次的制度,负责帮扶干部每10天必做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汇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