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柳州日报报道,柳州市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日前对新近出现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查处和曝光。其中220户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仍未履行要求的规定义务,被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尽快履行其义务,在限期内自行改正或拆除违法建筑。对于拒不履行者,将依法采取措施严厉查处。
据柳州市规划局介绍,柳州市的违法建筑问题,多出现在城市新区、城市一些道路沿线两侧、城中村和城郊接合部、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范围等地区。特别是近期将要实施征地拆迁的一些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用地区域,违法抢建、抢装修的现象尤为严重,柳邕路、柳太路、西江路、柳石路、桂柳路与学院路交叉口至三门江林场段、209国道长塘、沙塘段,静兰桥两端、城市内环道路沿线等区域都是重灾区。
柳州市的违法建筑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市区内单位的违法改建、扩建的建筑;第二类是市区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以及村民违法新建、扩建、抢建和抢装修的建筑;第三类是市区内城市居民、外来人员违法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据不完全统计,上述三大类违法建筑大约有5000户之多,以砖木结构平房为主,也有钢架结构的棚子等。
这些违法建筑分别占用了耕地、城市道路、消防通道、绿地等,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我市城市规划的实施、城市的市容市貌、交通安全造成影响,并且大部分都存在安全隐患。(叶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