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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廉租住房新举措优先保障计生家庭


2008/11/13 16:41:37   来源:南宁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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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南宁市出台《南宁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对无政策外生育家庭优先予以实物配租,优先保障计生家庭。同时明确规定,违法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如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发生违法生育行为未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的,由市房产主管部门按协议约定停止发放或者调整货币补贴,收回或者调整其承租的廉租住房,停止或者调整租金核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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