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南宁市房改办了解到,为了积极配合南宁市“136”工程的拆迁工作,简化被拆迁户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程序,南宁市房改办通过了简化申购程序的决议,提出了“一证多户”等切实为民的工作方案。
南宁市今明两年将进行总量为110万平方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而被拆迁户由于其特殊身份是可以优先优惠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但一些被拆迁户的情况比较特别,比如几户人家共有一本产权证,或是产权人已经去世等等。在房子被拆迁之后,就会出现几户失房户只有一本房产产权证的情况,给申购经济适用房带来一些麻烦。为此,本着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精神,南宁市房改办决定,对事实居住在被拆迁地址同一个门牌号,房屋产权几户共有的,其共有人为无房户的,以无房户的条件申购住房,经审核确认后无需公示,可以按照被拆迁户的条件优先选购住房。另外,对产权人已经去世的被拆迁户,由其继承人协商并签订协议,让其中一户(属于无房户)以无房户的条件申购住房,经审核确认后无需公示,也可以按照被拆迁户条件优先选购房。
房改办周井光主任告诉记者,这是房改办配合南宁市开展“城建服务月”推出的又一力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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