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南编(2007)188)号文件要求,南宁市规划管理监察大队按照规定职权范围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努力促使南宁市城市建设按规划有序健康发展。
——及时对各城区(开发区)二级执法队伍(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规划执法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并及时报南宁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及时遏制违法建设的发展态势。
——按职则范围及时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违法建设进行查处、作出处罚决定,并及时转各城区(开发区)予以拆除,同时进行跟踪监督。到目前为止,共立案查处违法建设案件466件,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458份,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378份,有效地打击了违法建设势头。
——改变观念,开拓创新,加强规划批后管理的服务意识。在批后管理监察中做到热情服务,由单一执法意识转变到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很好地改变了与当事人的关系,努力促进了批后建设工程按规划实施。(南宁市规划局 廖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