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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第二批廉租住房申请将于10月份开始


2005/10/9 8:44:23   来源:柳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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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从柳州市建委获悉,柳州市政府为全市今年第二次申请廉租住房的最低收入家庭准备了丰厚的"礼物"--"200多万元的廉租住房补贴,秀山小区20多套廉租房",整个申请受理工作将于10月份(国庆期间及节假日除外)进行。

     柳州市建委有关人士介绍,作为今年市政府为市民办的45件实事之一,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柳州市政府将在年内发放廉租房补贴300万元,资金保证足额到位,凡符合条件的"双困户"家庭均可申请。 今年第一次廉租住房申请受理工作在一季度已完成,经审查并在《柳州日报》公示后,最后确定290户最低收入家庭可享受廉租待遇,其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207户,分配到秀山小区的廉租住房的有58户,直管公房租金核减的25户,发放廉租房补贴75万元。

     据了解,10月份开始的廉租住房申请是今年的第二批,申请时间为10月8日--10月31日。此次廉租住房申请除了准备200多万元的廉租住房补贴外,秀山小区还有20多套廉租房,11月份柳州市建委有关部门将对申请的名单进行审核和社会公示,争取在今年12月份发放廉租住房补贴,让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过个"暖冬" 。

  相关链接:凡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柳州市住房困难的最低收入家庭可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①家庭成员(包括单身)均具有本市市区常住非农业户口并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满1年;家庭成员为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家庭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②家庭人均收入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已连续获得民政部门最低收入保障救助12个月以上。

   ③家庭成员自有私房(含与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的亲属居住者)或承租的公有住房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8平方米(含8平方米)以下。

   ④家庭成员中不得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赌博、吸毒等违法行为者。符合以上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在申请时应提交的资料包括《柳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表》、户口簿、成年家庭成员身份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最近四个季度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及孤老、烈属、下岗、残疾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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