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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将在三塘镇新建商会组织


2004/8/12 9:03:42   来源:(南宁政务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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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宁区委2004年5月20日以南兴办〔2004]34号文转发了《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统战部关于建立三塘镇商会的意见》,《意见》明确了乡镇商会在推动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构建农民进入市新机制,加快小城镇发展和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要求城区所辖唯一乡-三塘镇认真抓好三塘镇商会的组织建设,不断壮大商会力量,积极引导商会在发展地方经济中发挥积极作用。

附: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统战部关于建立三镇商会的意见

  乡镇商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生事物,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工商联基层组织。如何引导这一新生事物健康发展,使之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独特作用,成为我们党在农村工作中一项新的任务,也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领域。近几年来,广西部分县恢复和建立了乡镇商会,对推动农村经济经构的战略性调整,构建农民进入市场新机制,加快小城镇发展和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为抓好三塘镇商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商会的作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乡镇商会的地位和作用

  (一)乡镇商会是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存要求。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大批农民走出田垄,从事第二、三产业,或者开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经营,成为农村先富起来的特殊群体。这些先富起来的农民个体专业大户、私营企业主,一方面需要交往、合作,寻求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另一方面需要一个能代表和维护他们利益,帮助其实现更大发展的组织。与此同时,广大农民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也需要通过这样一批带头人发挥示范作用,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而乡镇商会正是顺应形势发展并能够管理、协调、引导这一特殊群体的重要组织,是能够满足上述各方面需要的有效载体。

  (二)乡镇商会的建立,将为农村的改革与发展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农村经济由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过程中,乡镇商会是联结城乡经济的中间环节。建立和发展乡镇商会,有利于党的农村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落实,促进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带领和帮助广大农民共同致富;有利于引导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活跃城乡经济,满足社会多方面的需求;有利于做好农村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积极投身于扶贫济困的光彩事业和社会公益事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证明,乡镇商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作出了贡献,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

  (三)乡镇商会在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五大以来,三塘镇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但总体还存在着认识不足,比重偏低、路子不宽、活力不够等问题。当前主要是解决认识问题,真正在发展非公有制经济问题上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正确认识和对待乡镇商会组织。要从乡镇商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城乡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引导农村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中介组织的高度,加强乡镇商会建设,充分发挥乡镇商会作用,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二、因势利导,发挥优势,坚定不移抓发展

  三塘镇要以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标准和江总书记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抓镇商会组织建设入手,因势利导,充分发挥镇商会的职能作用。

  (一)要加大镇商会组织建设的力度。镇党委、政府要尽快成立镇商会筹建小组,由党委分管副书记或政府分管经济副镇长任组长、统战委员任副组长,由镇经贸站、工商所领导以及个体、私营经济代表任组员。在抓好镇商会建设的基础上,要积极做好发展会员工作,壮大商会力量。

  (二)要正确引导镇商会积极发挥作用。商会挂牌成立后,要不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执委轮岗值班制度、学习制度、会员档案管理制度、执委会工作制度、会办企业管理办法、文明公约、会员行为规范等,使商会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在完善商会内部建设的基础上,商会要明确工作目标,拓宽发展思路,发挥好自身的优势。

  1、当好镇党委和政府的助手。要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协助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会员的管理、教育,开展平抑物价、依法纳税、抵制假冒伪劣商品、规范市场等活动,树立守法经营、文明经商意识。配合党委和政府协调理顺各方面关系,化解矛盾,凝聚力量,维护社会的安定团结。

  2、为会员排忧解难。要为会员提供信息、市场、法律等多种服务,帮助会员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产品质量。联系和组织会员参加展销会、交流会等经贸活动。为会员引进资金、技术人才牵线搭桥。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建议和合理要求,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增加商会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3、找准发展路子。要以农村和农民为依托,利用地缘和土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会办企业和加强商会基地建设,壮大商会实力。还要根据自身特点,探索适应经济发展新趋势的多种经营模式。

  4、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要有计划地组织会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会员的整体素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爱国、敬业、诚信、守法”教育,使他们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教育活动,引导会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倡导社会新风尚,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三、切实加强对镇商会工作的领导

  镇商会是一项全新的工作,镇党委和政府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切实加强领导,确保镇商会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一)镇党委和政府要把镇商会工作作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1234610”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南宁市委提出的“服务南博会,建设大南宁”目标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列入议事日程,明确目标,落实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本镇商会工作。要注意选配政治素质好、有经济实力、热心商会工作的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进入商会领导班子。

  (二)镇党委的分管领导要把商会工作作为基层统战重要工作来抓,帮助和指导商会组建领导班子,制定工作计划,建立规章制度;要经常找会员骨干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要经常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引导商会健康发展;要加强督促检查,狠抓落实,把关于加强镇商会建设要求落到实处。

  (三)要为镇商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府环境和经营环境。镇商会与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休戚与共,关系到镇乃至城区经济的发展,镇党委和政府要努力营造宽松的环境。财政、工商、税务、物价、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理顺各种关系,大力整治“三乱”现象,为镇商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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