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1日第一个灾民新村示范点——平南县花凤屯新村奠基后,目前贵港市11个灾民新村示范点全部动工。
贵港市不等不靠,灾后立即采取措施,抓好水毁民房重建工作。贵港市本级成立了水毁民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水毁民房重建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了“确保10月底前60%的全倒户入住新房,2006年春节前所有的全倒户人住新房”的目标。灾民新村建设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领导、统—规划、统一设计、统一选址、统一筹建;在资金筹措上实行“五个一点”,即政府支持一点、灾民自筹一点、亲戚朋友借一点、社会各界支持一点、银行贷款一点。同时,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贵港市民政局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及时下拨资金,并派出6个工作组进驻重灾区平南县和桂平市。各地结合实际也相继出台了重建工作实施方案。
平南县四家班子领导亲自抓,挂点联系到乡镇、村、屯,县直89个部门单位包点联系,包片负责。目前,平南县已确定建设灾民新村69个共1640户,其中示范点日个,下拨启动资金164万元,,示范点全线动工建设。
桂平市采取落实目标任务、落实组织机构、落实补助标准、落实优惠政策、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包点单位的“六个落实”措施,帮助灾民新村搞好公共设施建设,规定新村主房建设面积每户一层不少于80平方米,副房建设面积每户不少于40平方米。 (高瑞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