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保障是国家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也是市政府承诺为民办的实事之一,旨在为广大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记者采访我市主管部门时发现——
廉租住房补贴 尴尬的“寻人”进行时
“一方面是我们积极争取了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另一方面是无人来领取这些资金,局面很尴尬。”玉林城区房产管理所廉租住房保障办公室的苏股长告诉记者,本来是旨在为民办事,可是没想到竟然在推进中遭遇了如此尴尬的情况。
■尴尬的补贴资金:无法发放
“中央和财政都非常支持,因此资金方面非常充足,完全可以做到应保尽保!”据了解,为了大力推进廉租住房保障工作,我市想方设法争取中央支持,去年争取到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155万元,今年又获得159万元的中央支持,资金方面相当充裕。据介绍,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有两种方式:一是实物配租、二是租赁补贴。其中,租赁补贴是在低保户提出申请并核实之后进行发放的。
该所的管辖范围是玉州区及福绵管理区,但尴尬的是,到目前为止玉林城区房产管理所受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仅有280多户,福绵管理区只有一户。本来福绵管理区年初时也有七八户提出了申请,因为材料不足被退回,但不知何故至今也未见报来。记者在民政部门了解到登记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况是:玉州区2800多户,福绵管理区600多户。而房管部门曾在2005年做过详细的调查统计,其结果是仅玉林城区有1762户住房困难户。为何会有如此大的反差?为何有钱给都没人来拿?
■矛盾的居民心理:面子问题
“不是我不想拿,就怕大家都知道了,我儿子连老婆都找不到。”玉城街道社区攀龙里的老谭说出了一些人的心态,据了解在低保户提出申请之后须经过“公示”,恰恰是这一环成为某些低保户的“紧箍咒”。苏股长解释这本是为了避免一些人浑水摸鱼、骗取保障金而采取的措施之一,不料却也成为了拦路虎。
廉租住房的宣传工作难以到位也是导致还有不少低保户不知道廉租住房政策的重要原因,一是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大部分为下岗职工,数量多、范围分散,所在单位也无法通知到位;二是街道社区的工作人员负责的工作较多,无暇加大宣传力度;三是低收入人群了解信息的渠道也比较闭塞,还有相当数量的人尚不知情。
■再次提醒无房户:请“对号入座”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如果同时具备如下条件的家庭,就可以申请本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保障: (一)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且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3年(含3年)以上;(二)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3个月(含3个月)以上;(三)家庭住房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1.没有住房的;2.家庭人均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含自建房、房改房、集资房、承租公有住房)10平方米以下的(含10平方米)。需要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由申请家庭的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时,须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三)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四)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或申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五)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六)其他相关材料。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由房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
审核登记的流程如下:申请人——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工作单位——民政部门——审核公示——审核登记——住房保障安排——结果公示——归档。 禤 繁 潘 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