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近日,河池市建规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池市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各种运输、扬尘排污和施工噪音等污染源管理的通知》,规范建筑施工生产行为。
《通知》要求,城区各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并设置车辆冲洗平台、沉淀池和冲洗设备;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泥土等车辆,在驶出建设施工现场之前,要做好冲洗、全遮蔽、清洁等工作;房屋拆除工程以及堆放、装卸、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作业应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针对性措施;施工现场各类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
《通知》指出,生活垃圾应采取封闭式容器收集,日产月清,不得擅自随意乱卸乱倒。建筑垃圾或土方清运应按规定的地点卸放;施工现场应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保持排水畅通,地面无积水。施工污水、泥浆、废水不得溢流到临街路面或堵塞城市下水道,不得将有沉淀的污水未经沉淀处理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或河流;施工现场施工机械的噪声和振动应当符合城市环境保护控制标准。
为建立文明施工管理的长效机制,河池市建规委将实行三项措施:
一是强化各方参建主体责任意识,建设单位要把文明施工工作作为选择施工队伍的重要条件,并提供经费保障和积极参与管理;施工单位要把文明施工工作与安全生产、质量、进度一同布置、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监理企业要将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纳入监理范畴,与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期进度、工程造价等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
二是推行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建规委将联合市政、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及时遏制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对整改后仍未达标的,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给予处罚,并将该企业不良行为入企业信誉档案。
三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社会监督,促进企业自律和积极开展企业内部文明施工检查和评比活动,全面促进我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河池市建设与规划委员会办公室 韦林军)
(城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污染源综合治理工作举报投诉电话:0778-2294605) |